噴粉烤漆
噴粉烤漆是指用電暈放電使粉末類涂料黏附于工件上的一種涂裝工藝。噴粉后再經過熱熔、固化等步驟,就會在工件表面形成涂膜。1954年德國的詹姆將聚乙烯用流化床法涂覆成功,1962年法國的塞姆斯公司發明粉靜電噴涂后
,粉末涂裝才開始在生產上正式采用,近幾年來各國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在使用了水和大氣沒有污染的粉末涂料之后,烤漆加工廠也在各地得到了迅猛發展。
概述
1、噴粉是利用 電暈放電現象使 粉末涂料吸附在工件上的。噴粉其過程是:噴粉槍接負極,工件接地(正極),粉末涂料由供粉系統借壓縮空氣氣體送入噴槍,在噴槍前端加有高壓靜電發生器產生的高壓,由于電暈放電,
在其附近產生密集的電荷,粉末由槍嘴噴出時,構成回路形成帶電涂料 粒子,它受 靜電力的作用,被吸到與其極性相反的工件上去,隨著噴上的粉末增多,電荷積聚也越多,當達到一定厚度時,由于產生靜電排斥作用,便不
繼續吸附,從而使整個工件獲得一定厚度的粉末涂層,然后經過熱使粉末熔融、流平、固化,即在工件表面形成堅硬的涂膜。
2、用途廣泛
噴粉是現代高速多色 膠印工藝中必不可少的工序。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印刷品背面粘臟,提高印刷質量和效率噴粉以純天然植物為原料,經現代科學精煉而成, 印刷噴粉是柯式印刷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其主要作用是防止印刷品
在印刷過程中之印背 粘臟加快干燥。好的噴粉顆粒幼滑、與 油墨同化性優良、噴后散布均勻,對提高印刷印刷質量及印刷效率有很大的幫助!用途廣泛;除 彩色印刷外,膠片、橡膠、 尼龍、復合皆可使用本產品。粉粒子呈
球狀;表面光潔;粒度為10—25μm(目數為300—450);粉粒均一;流動性、散布性優良;與油墨同化性、親油性特佳。可完全有效的均勻散布于印品表面,使印刷品質得以良好的保證。
3、噴粉種類
塑料噴粉
在塑膠上用低溫材料噴涂,類似油漆一樣的涂層,但國內粉末供應商并沒研制出來。
化纖噴粉
噴粉也稱粉末涂裝,是近幾十年迅速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涂裝工藝,所使用的原料是塑料粉末。早在四十年代有些國家便開始研究實驗,但進展緩慢。1954年德國的詹姆將聚乙烯用 流化床法涂覆成功,1962年法國的塞姆斯公司
發明粉 靜電噴涂后,粉末涂裝才開始在生產上正式采用,近幾年來由于各國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對水和大氣沒有污染的 粉末涂料,得到了迅猛發展。
4作業安全
1、噴粉區范圍一般應包括:
a)噴粉室、供粉裝置(包括循環供粉裝置的粉料輸送裝置、粉料倉及其卸料裝置)、回收裝置、風機、凈化裝置及與其相連的粉末輸送管道。
b)噴粉室開口處向外水平3m及垂直1m方向內區域;
c)在鋁材 噴涂現場存放或堆積有 粉末涂料的場所;
d)排風管內部、 空氣循環過濾器及其維護結構內部以及其他有可能產生具有爆炸性懸浮狀粉塵或堆積狀粉塵的區域。
2 、噴粉區防火防爆等級
2.1 噴粉區火災危險區域劃為22 區。
2.2 噴粉區按爆炸性粉塵環境危險區域劃為11 區。符合GB 50058 規定者可劃為非爆炸危險區域。
3 、設計
3.1 粉末靜電噴涂工藝設計、粉末靜電噴涂設備與器械的研制、設計與制造應符合GB 7691 的規定。
3.2 噴粉室安全衛生指標應符合以下規定:
a)除噴槍出口等局部區域外,噴粉室內懸浮粉末平均濃度(即噴粉室出口排風管內濃度)應低于該粉末最低爆炸濃度值一半,未知其最低爆炸濃度(MEC)者,其最高濃度不允許超過15 g/m3。系統中若有抑爆設備,則噴粉室出口
排風管中懸浮粉末的濃度允許超過最小爆炸濃度的50%;
b) 靜電噴粉槍及其輔助裝置的使用應符合GB 14773的要求;
c)工作場所空氣中總塵容許濃度為8 mg/m3;
d)噴粉室開口面風速宜為0.3~0.6 m/s。
4 、場所
4.1 粉末靜電噴涂作業與噴漆作業不宜設置在同一作業區內。若設置在同一作業區內,其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應按噴漆區劃分。
4.2 噴粉作業區宜布置在單層廠房內;如布置在多層廠房內,宜布置在建筑物頂層,如布置在多跨廠房內,宜布置在邊跨,并符合GB 6514的有關規定。
4.3 噴粉作業應在符合第5 章規定的噴粉室內進行。
4.4 噴粉室應布置在不產生干擾氣流的方位上,并應避免與產生或散逸水蒸氣、酸霧以及其他具有 粘附性、腐蝕性、易燃、易爆等介質的裝置布置在一起,并應與產生以上介質的區域隔離布置。
4.5 噴粉室不應兼作 噴漆室。
5、防火、防爆
5.1 進入噴粉室的工件,其表面溫度應比其所用粉末引燃溫度低28℃。
5.2 噴粉區內應遵循以下規定:
a)不允許存在發火源、明火和產生火花的設備及器具;
b)禁止撞擊或摩擦產生火花;
c)應選用不會引燃粉末或粉氣混合物的取暖設備;
d)防火按GB 50140配置滅火器,但不宜使用易使 粉末涂料飛揚或污染的滅火器。
5.3 在自動噴粉室內,應安裝可靠的報警裝置和 自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能自動切斷供氣系統和電源。
6 、地面
噴粉區地面應采用不燃或難燃的的防靜電材料鋪設。地面應平整光滑無縫隙、凹槽,便于清掃積粉。
7、 照明
噴粉區應采用防塵型冷光源燈具照明,其照度應符合GB 12367-2006第4.3.1條的規定。當采用 透明材料作隔板照明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固定式燈具作光源;
b)用隔板將燈具與噴粉區隔開,其安裝密封應能保證粉塵不會進入燈具;
c)隔板應選用不易破損的,不燃或難燃材料
d)隔板上的沉積物厚度不允許影響規定的照度;
e)隔板的表面溫度不超過93℃。
5產品檢驗
噴粉產品的檢驗
1.檢驗條件
l 北極晝光或室內高效能兩光源日光燈(照度1000流明)
l 目視距:A級面300MM,B面500MM,C面1000MM,3米/分的速度目光掃描。
2.檢驗標準:
l 所有面不可露底、剝離、無劃痕、起泡、起皺、針孔、積粉
l 膜厚:戶外粉60-120;室內粉50-100;噴漆一般40-70(膜厚儀1點測五次,取平均,整個面取四角和中間5個點再取平均)。
3.噴漆色板的制作
l A:烘烤時,每爐做兩色板,以備測試(一件測試,一件存檔)。出爐后標識好粉號、固化條件、時間,并由QE簽名。
l B:色板保存兩年,室溫下濕度70±15%,無環境光線直接照射。
4.性能要求
1非破壞性測試
l 膜厚測試
l 亮度測試: 光澤度計以60度 入射角,±5%的誤差為合格。有的客戶要求光澤度≥90%。
l 色差測試:A面色差0.8,其余面色差1以內,或比照色板.
2破壞性測試
l 百格測試:在100m㎡之區域以美工刀每隔1mm劃一條線(深度須見底材),交叉刻畫100個方格,以3M#600 Scotch膠布10~13mm或與其相容的膠布粘貼于刻畫測試區,將膠帶以垂直方向瞬間并快速撕離測試面上的漆,不可脫
落5%。
l 折彎測試:色板以r=t彎曲180度或反復90度,涂層無脫落為合格;
l 硬度測試:2H鉛筆以45度角施予1KG的力向前沿直尺推動15-30MM,橡皮擦除后無漏底為合格, 允許輕微痕跡;或者鉛筆硬度H以上,把鉛筆尖端削成直角,針對測試面沿45度方向,施予1KG的力在烤漆表面畫出8CM的直線,面不
能有破損、刮傷,允許輕微痕跡漆。。參考常溫硬度:3H以上。
l 耐溶濟測試:沾99.8%的無水酒精棉花棒,以1KG力來回50次,除光澤可少許變化外,涂層不得變色、發漲、剝落;或者以干凈棉布,沾濕干凈溶劑(工業酒精95%);對測試面施以500g之力來回擦拭50次。測試面不能變色、剝漆
、浮起,或失去光澤,光澤可少許變化。
l 沖擊測試:以截面積為1/4的500克重錘自500米自由落下,涂膜無脫落、開裂為合格。也有用落球實驗的:落球實驗(用直徑為1.5CM的實心球和長度為1.5M的空心竿,測試油漆的強度和粘合力)。或者在QCJ型漆膜沖擊器上
進行,(1Kg的重錘在500mm高處自由落下沖擊,不得有裂紋和噴塑層脫落現象)。
l 耐磨性測試:用海綿刷,刷5000次,不可露出素材 用海綿刷較硬的那一側,加上寬30mm,500g的荷重,55mm的距離,60次/分來回刷;或者長城橡皮500g力來回50次無漏底。
l 耐濕性:60℃相對濕度90%中放置240H,涂膜面不可異常
l 耐沸水性 沸騰水,1hr浸泡,無異常;
l 耐褪色性: 使用波長2800A°~3000A°,15W 紫外線燈一只。以25cm的距離連續照射72小時,再與比較樣品比較,測試面不能有腿色、剝漆、浮起或失去光澤。
l 耐堿性 5%NaOH,240hr無變化;
l 耐酸性3%HCL,240hr無變化;
l 耐溶劑性 二甲苯,24hr無變化;
l 耐污染性 唇膏,常溫下24hr無異常;
l 耐熱性:180℃ x l hr 色差 E<0.8,保光性優異;
l 耐腐蝕性:耐鹽霧性 1000hr無變化;耐濕熱性 500hr無變化;或鹽水噴霧不可有氣泡、生銹的發生( 5%食鹽水 35攝氏度,連續噴霧400小時)。